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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出台全民创业行动计划

发布日期:2021-05-06 08:25:09

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《全民创业行动计划(2017-2020年)》,大力推进创业富民,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,打造“创业江苏”品牌。通过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创业参与率、创业成功率、稳定经营率和带动就业率,把江苏建成全国**、充满活力的创业高地。


重点扶持六大创业群体


在推动全民创业行动中,大学生、农民、科研人员、城镇失业人员、留学回国人员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六大群体是重点群体,扶持政策也不相同。


引导大学生在战略性新兴产业、先进制造业、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自主创业。每年遴选500个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,支持大学生创业不少于2万人,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4万人。


支持农民就地就近创业,促进农村一、二、三产业融合发展,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和乡村旅游、特色乡村经济,拓展农民创业增收空间。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,提升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的孵化功能,引导农民工在农林产品加工、休闲观光农业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创业。


鼓励和支持高校、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职创业、离岗创业,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人事管理、薪酬激励、科技成果转化、创业股权激励等政策。


对有创业意愿的失业人员提供技能培训、政策咨询、创业指导等“一对一”服务,引导城镇失业人员在家政服务、社区养老、商品零售等服务业创业。


扶持和促进留学回国人员转化科技成果,优先支持在电子信息、生物医药、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和金融、物流、信息、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创业。加强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建设,强化综合服务功能和科技创新促进功能,推动创新创业与国际接轨。


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,落实税费减免、创业补贴、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。做好军人退役社保关系转移接续。


个贷*高额度不低于30万元


对于初创人员来说,资金短缺是*大的瓶颈。《行动计划》**明确,达到规定条件的可以取消反担保,鼓励各地将个人贷款*高额度提高到不低于30万元,贷款期限延长到3年。


《行动计划》还要求各设区市和县(市)担保基金总额2年内分别达到3000万元和1000万元,撬动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基本达到担保基金余额的5倍。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扩大到创办个体工商户(含网络创业)的在校大学生、城乡劳动者。贷款贴息支持的创业项目不再区分微利和非微利,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基础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。


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(含残疾人)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、高校毕业生(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)、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、返乡创业农民工、网络商户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群体申请创业贷款的,省财政对贷款10万元以内(含10万元)的部分按规定据实贴息,市县财政对贷款超出10万元的部分按规定据实贴息。对其他群体,市县自定支持方式,财政可按50%给予贴息。


创业失败可获*高万元失业补贴


对**成功创业的登记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、高校毕业生(含在校生)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、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返乡农民工,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,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,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。


支持电子商务创业,对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办理《就业创业证》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,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。


创业失败者**列入政策扶持范围。《行动计划》提出,对在工商部门**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,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,可按照纳税总额的50%、*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从就业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贴,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。


按照计划,到2020年底,江苏省每年实现创业培训10万人,扶持成功自主创业12万人,新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户数、吸纳从业人员数年均增长10%以上,基本形成创业主体多元、创业层次提升、创业领域扩大、创业形式丰富的全民创业新格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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