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记者从山东省人社厅获悉:山东对退役士兵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,给予不低于1.2万元的创业补贴,允许有条件的市对退役士兵注册个体工商户给予创业补贴;退役士兵创业缺少资金的,可提供*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,给予3年贴息;允许有条件的市对退役士兵创业租赁场地提供补贴。
针对退役士兵的特点,山东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其就业、再就业和创业的优惠政策,这些政策集中体现在培训补贴、社保补贴、创业补贴和担保贷款等方面。对办理失业登记的退役士兵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,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,其中,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给予每人400~800元的补贴。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的,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收费费用标准80%给予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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